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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使用许可与特许经营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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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许可与特许经营之间的区别

在马来西亚,两者有着不同的定义并且由两种不同的法令所管理。 马来西亚的特许经营要求更为严格,特许人必须能够满足这些要求,才能授予或出售特许经营权。 下表总结了主要差异


使用许可 特许经营
受1950年合同法令监管 受1998年监管特许经营法令
达成协议即可 知识产权必须注册
没有财务要求 3年财政需有盈利
条件相当伸缩性 条件必须一致
没有详细透漏要求 经营大纲详细透漏
协议只需加盖印花 特许经营必须注册
合约终止后不可限制使用方 合约终止后可额外限制2年

马来西亚许可与特许经营之间的区别

在马来西亚,两者有着不同的定义并且由两种不同的法令所管理。 马来西亚的特许经营要求更为严格,特许人必须能够满足这些要求,才能授予或出售特许经营权。 下表总结了主要差异

  • 受1950年合同法令监管
  • 达成协议即可
  • 没有财务要求
  • 条件相当伸缩性
  • 没有详细透漏要求
  • 协议只需加盖印花
  • 合约终止后不可限制使用方/li>
  • 受1998年监管特许经营法令
  • 知识产权必须注册
  • 3年财政需有盈利
  • 条件必须一致
  • 经营大纲详细透漏
  • 特许经营必须注册
  • 合约终止后可额外限制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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