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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程序 – 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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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程序 – 海外


申请专利海外


  1. 直接申请(巴黎公约)
    根据“巴黎公约”,专利申请可以通过个别国家的专利局直接提出。 注意:
    • 首次披露后,感兴趣的国家申请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 申请人必须在寻求保护的国家复制专利文件。
    • 程序,时间表和费用因国家而异。

    时间表和表格:



  2. PCT路线(专利合作条约)
    为发明寻求国际保护的一个普遍选择是通过PCT路线申请专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 PCT不是国际专利授权渠道

    如果PCT不授予海外专利保护,那为什么选择PCT路线?

    PCT流程(国际阶段)之后,申请人仍然需要向PCT契约国的专利申请(国家阶段)申请,但还有其他优势:

    • 正式的专利审核由国际公认的PCT机构进行检查
    • 国际公告可取代国家公告
    • 可以获得关于可受专利保护的国际报告,并可呈交契约国进行审查
    • 如果根据国际报告发现发明不能注册为专利,则可节省资金,免除一次向多个国家提交专利申请。
    • 在PCT流程中,首次申请后(通常是本地专利局优先)在感兴趣的国家申请的时间可从原本的12个月延长至30个月(进入国家阶段) – 得到审查国际报告后享有充分的时间考虑要延伸的国家

时间表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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