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为发明取得专利,竞争对手可能利用你的发明。如果产品很成功,许多别的竞争公司将会使用你的发明制造同样的产品,而这样做无须征得你的同意。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利用规模经济的优势,以更低的成本生产产品并以更有利的市场价格与你竞争。这会大大降低贵公司该产品的市场份额。即使是小型竞争企业也能生产同样的产品,而且往往以较低的价格销售,因为他们不必补偿贵公司为原创性研发所承担的费用。
不光这样,如果你不为发明取得专利,许可、出售或转让技术的可能性将严重受阻;事实上,没有知识产权(专利),技术转让即便不是不可能,也将会非常困难。转让技术的前提是对技术的法定所有权,而这种所有权只能通过适当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有效获得。没有对所谈判的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谈判各方在技术转让的谈判中会畏首畏尾,担心如果披露自己的发明,对方可能“携发明潜逃”。
最后,你必须考虑这种可能性,即他人可能在你之前申请专利。第一个为某项发明申请专利的个人或企业将拥有专利权。这实际上意味着,如果你不对贵公司员工的一项或多项发明申请专利,其他人——后来开发了同样或类似发明的人——可能会申请专利,从而合法地将你的企业从市场上排挤出去,使你的活动仅限于延续在先使用(专利法规定的一种例外),或者要求贵公司支付使用该发明的许可费。
然而,为了确保谁也不能就你的发明申请专利,你可以将发明向公众披露,从而将其置于公有领域(通常称为“防御性公开”)。因为此种现有技术, 的存在,后来提交的包含同样或类似发明的专利申请将被专利局以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予以驳回。同时,如果你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披露了发明,你将大大降低就该项发明获得专利保护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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