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发明及研究成果或教材的产生和传播中,有数个利益相关方通过这种或那种方式提供帮助。每个利益相关方都有自己的利益和期望,这些利益和期望并不总是完全一致的。为了获得主要利益相关方的承诺和支持,应当最好与它们一同起草知识产权政策,这些利益相关方包括:
• 大学和研究机构;
• 这些机构的员工(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
• 发明者研究小组和部门;
• 大学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
• 研究生和博士后;;
• 访问学者;
• 资助人和产业合作者;
• 技术管理办公室(TMO);
• 国家专利局;
• 资助机构;
• 产业界;以及
•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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